呼市城镇低保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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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14:42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甄海霞)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财政厅下达呼市专项资金54万元用于全市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05年秋季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缴杂费所需资金。 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两免”资助工作,各盟(市)财政、教育部门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核准的专项资金补助额和受助学生
据了解,今年秋季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缴杂费。各学校可将已订购的新教科书免费发给受助学生,已经收取教科书费用的,要退给学生,对于受助学生使用的新教科书,要统一加盖“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的印章。免缴杂费方面,各旗(县)要依据自治区核定的享受免杂费学生人数,确定各学校的受助学生人数;财政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确定的受助学生人数和规定的补助标准,将资金如数拨入学校账户。 按规定,凡收取上述两项费用的学校,必须在9月20日如数退还给受助学生。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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