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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东方周刊:湖北两名审计局长对簿公堂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1:31 瞭望东方周刊

  “不应该因为中央‘审计风暴’的光环,而掩盖地方审计的困境”

  8月22日上午9点,襄樊市襄阳区审计局的工作人员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办公室上班,而是被集体通知到张湾法庭旁听开庭。

  原来,襄阳区审计局前任局长刘新生将现任局长杨永新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其七年
前的集资款本金两万元,以及七年利息1.95万元,共计3.95万元。富有戏剧性的是:刘新生正是七年前襄阳区审计局这笔总计100.4万元单位集资款的始作俑者。

  “这真是一出闹剧,让审计工作丢人!我希望,他们谁都不要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审计局老干部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事实上,来自襄樊官场的消息最近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前的8月19日,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孙楚寅因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媒体报道,“孙楚寅受贿窝案”牵涉厅级干部七人、县处级干部15人,“一把手”达11人。其中,原襄阳区审计局局长卫军因挪用公款145万元,2003年10月8日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在这个被腐败官员“动摇”的城市,审计的监督对象和审计机关的部分主导者都出现了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2005年4月,襄樊市襄阳区经济责任审计局汪庆萍等十多名审计工作者就该局财政拨款指标不合理、工资分配制度不平等、经责局财务神秘、缴纳上岗费等问题联名上访,向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求助,《瞭望东方周刊》就此进行过专题报道。

  现在,又发生了“审计局长状告审计局长”的事情。类似事件发生在其他领域已经很难被当作新闻,而发生在近年来以“审计风暴”闻名海内外的审计系统,就格外引人注目。地方审计困境因此浮出水面。

  集资

  1998年,襄阳区审计局搬迁到交通路新址后,因修建机关食堂存在资金缺口,时任局长的刘新生,提议在局机关内部集资。

  同年12月2日,襄阳区审计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局机关干部职工集资等问题,襄阳区审计局一位工作人员提供的会议“纪要”显示:

  “局机关干部职工每人可按一万元或二万元集资……集资款以年计息,到期还本付息,一年期利率10%,二年期利率为15%。集资时间预定为1998年12月底止。”“纪要”没有约定返还本金的时间。

  1998年12月13日,时任局长的刘新生带头向单位交纳了两万元集资款,同在襄阳区审计局工作的妻子黄玉英也在12月16日、21日、31日分三次交纳了八万元,夫妻共交纳了10万元集资款。

  1999年,刘新生调任襄阳财贸委员会,由卫军接任审计局长(2003年10月8日,卫军因挪用公款,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在此次集资事件中,襄阳区审计局共有33人参与了集资,1998年12月30日的襄阳区审计局记账凭证显示:局职工一共集资100.4万元。

  “本以为把自己的钱放入了保险柜,既支持了单位建设,又能够获得比银行利率还高的回报。但没想到这笔款一拖就是七年,差点连本金都没有拿回来!”上文那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干部说。

  还款

  事实上,卫军在任时,襄阳区审计局已开始部分返还这笔集资款,但有的集资人并不知情。

  “当时内部管理很乱,2001年底至2002年初,局财务部门以三年期、每年年息15%计擅自兑付了局办公室、财务科等10名集资人本金42.6万元,(约定)利息18.57万元;在此期间,又有九名集资职工向单位借款21.9558万元。”襄阳区审计局办公室主任李卫华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而原审计局局长刘新生的爱人黄爱英正是在2000年9月4日至2002年1月22日期间,分八次共向局里借款10万元人民币。

  2002年,原审计局局长卫军案发。同年8月,杨永新到任,对集资款进行了一次内部清理,9月份,杨永新向拿到利息本金的十人追回了多付一年的利息款5.79万元。

  2005年5月起,襄阳区审计局继续退还集资款,又陆续兑付集资人本金37.8442万元。本次清理的集资款全部都只退回本金,不兑现利息。

  到2005年6月,襄阳区审计局集资款已全部兑付完毕。至此,参与集资的33人,仅有10人先期拿到了本金及当初约定的利息,其他人只拿回了本金。

  但已调到区财政局的原审计局局长刘新生没有得到退回本金的通知。

  襄阳区审计局对此的解释是,按照局党组讨论决定,部分集资人以借款名义从单位借出的款项,视为已冲抵当年集资款,而刘新生之妻黄玉英已从单位借走10万元公款,正好冲抵夫妻双方共同付出的10万元集资款。

  刘新生说:“我去找过现任局长杨永新三四次,都被拒绝了,还说,‘你有本事,你去告我啊!’”

  谁买单

  8月22日,襄阳区审计局的干部职工并没有看到两任局长当庭论战的场面。被告襄阳区审计局现任局长杨永新因脚扭伤请假在家,由律师李克学代理出庭。

  李克学律师在法庭答辩中阐述,由原区审计局局长刘新生及当时党组作出的集资决定是非法集资,不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法院也不应该受理。

  “当时刘新生是区审计局法定代表人,单位集资行为是由他提出并实施的。显然,这给集资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李克学认为,作为这个行政决定的执行者和提议者,刘新生理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最不该追讨利息的人,就是刘新生,“没想到刘新生还把审计局告上了法庭。”

  “这次清理集资款是局里变卖了老院的办公楼以及一个办事处的钱,两处房产共卖了125万元。”襄阳区审计局党组书记陈仁忠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集资行为使单位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激化了干部职工与单位之间的矛盾,使单位干群关系恶化,造成集资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更重要的是审计局的社会形象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被告律师李克学说。

  面对被告律师的陈述,刘新生有些激动。他说,他和妻子带头集资10万元,也为审计局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依据当时的会议纪要,他要回集资款是应该的,不能一句话,就视集资为非法,就不给本金和利息。

  “况且局里已经有10人领过了本金和利息。审计局如此出尔反尔,如何能够取信于民?”刘新生说。

  法庭调解中,刘新生同意庭外调解,被告代理律师李克学当庭回绝。

  李克学对拒绝庭外和解的解释是,这是开庭之前就已和审计局商议好的。由于支付利息涉及面广,不坚决回绝,其他人会给区审计局施加压力。换言之,如果前任局长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其他人的利益也应该得到保护,不能开这个口子。

  “他们谁都不要赢”

  今年4月1日,汪庆萍等襄阳区经济责任审计局的十名审计职工向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发出求救信,基层审计面临的困境第一次曝光于全国人民面前。

  “当时我们是一边处理群众上访,一边自己上访。”参与者之一的汪庆萍说,他在襄阳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查局工作,负责处理从区里转来的各种信访事宜。

  汪庆萍表示,《瞭望东方周刊》就基层审计困境予以报道后,他听说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就此做出了批示,也派了调查组来调查。但作为上访当事人,从来没有人找过他们谈话或核实情况。

  另一位参与者李坤,1997年参加工作,他向记者出示了工资存折:每月工资635元。

  “这也不能定期发。上访之后,4月13日,局里给我一次性补发了三个月工资,共计1905元。”李坤在审计部门工作八年。“我们靠罚款来维持生计,审计的威信正在丧失。”

  8月22日下午四点,记者来到审计局。一位正在查看账本的40多岁的工作人员说,为了省钱,只能把账本拿回来看。

  谈到上午的庭审,他朝外探了探头,然后关上房门,迟疑了一会儿说:“这个事情我们老同志都是有意见的,心里也很难过,基层审计经不起这么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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