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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规定》施行之后:“禁改限”,莫忘当初因何而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4:3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明年春节,北京市民终于又可以“爆竹声中辞旧岁”了———这是13年来的第一次。9月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取消实行13年之久的禁放令,改全面禁放为局部限放。

  种种迹象显示,京城“禁改限”很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人们不会忘记,1993年年底,正是在北京下达“禁放令”后,全国数百个城市闻风而动,纷纷设定燃放禁区。
10多年来,共有上海、广州、武汉、西安等282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

  无疑,“放炮年”的到来是尊重民意、顺应民心之举。即使是反对解禁者,也不得不承认“禁改限”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据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86.3%的北京市民赞成放开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其中92.4%赞成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也表示,修订禁放规定主要是因为近年来群众关于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春节期间“顶风放炮”的现象逐渐增加。

  但是,在为立法者尊重民意叫好的同时,有关人士提醒,不要忘记当年的“禁放令”在当时也是“顺应民心之举”。

  “千万别忘了,当年我们是因为什么而禁放的。”北京退休干部沈有海说,“与10多年前相比,许多情况已经改变。但也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包括当年禁放的一个重要理由:燃放爆竹所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005年春节期间,仅北京就因燃放烟花爆竹551人受伤,发生火灾多起。来自国家环境检测部门的信息显示,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大气污染综合指数也多呈上升趋势,一些城市的大气质量连续数日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而环保专家分析,“罪魁祸首”便是大面积、集中地燃放烟花爆竹后生成的二氧化硫气体。

  23岁的媒体从业者王林认为,虽然市民支持“禁改限”者居多,但依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安宁生活的权利应大于娱乐权,不能简单以“民意多寡”论高下。爆竹声会对老、幼、病、弱人士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有关部门也应该关注这些“少数派”的利益。

  不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不得不考虑13年前“禁放”立法者已经考虑过的问题:面对烟花爆竹,城市如何保证安全与宁静?

  一位市民在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上留言,希望政府认真考虑几个问题:解禁后容易发生

安全事故
空气污染
和噪声污染必然会增加;影响市区交通,增加交通管理、消防设施和人力等成本。

  前车之鉴就在眼前。2005年春节,河南郑州先于北京解禁。结果,从农历腊月三十(2月8日)到2月l5日,郑州急救中心每天接到140多起求助电话,其中燃放烟花鞭炮致伤占2%~3%,甚至有儿童被爆竹炸死。

  来自有关部门的反馈称,北京市公安机关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现象的有奖举报办法,质监局正在起草准予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而安全生产局正在起草关于烟花爆竹专营的办法。

  “立法能够反映民意民情,当然是好事。但是,良法必须落实到位,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一些市民担心,管理的不到位将会造成诸多问题。毕竟,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污染、火灾等现实威胁,不会因为“禁改限”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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