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让欠费生休学挣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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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9:52 南京晨报 | |||||||||
海口讯因家境贫困无力支付学费,海口某高校小杨等学生接到校方的《休学申请表》,随后老师通知他们,从今天起不能再继续上课了。 欠费万元以上被劝休学 由于家境贫困,去年的学杂费小杨还欠学校一半,本学期的学杂费她分文未交,至今
本学期开学后,小杨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给她发出《休学申请书》,要求他们尽快交学费,否则将接受休学处理。昨天,这位辅导员再次通知他们,再不把欠费交清就要停止上课。记者从校方了解到,小杨所在的班级共有3人接到学校发出的《休学申请书》,这几名学生所欠学杂费均在1万元以上。 鼓励学生休学期间挣学费 为何要求欠费学生休学呢?海口某学院外语系刘书记说,国家财政未给学校拨款,学校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全靠学生所交的学杂费来解决。最近两年来本校学生不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欠费的学生不少。如商务日语这1个专业4个班级中,有29人尚未交本学期学杂费,为避免有学生恶意欠费,学院开始动真格的,对欠费超过2个学年的学生进行休学处理。 刘书记认为,休学不是退学,学校会为其保留2年学籍。学生需要转变观念,要靠自己的力量来挣学费,他们可利用休学时间在外面打工赚钱,缓解家庭经济紧张情况。他说,去年学院有4位同样处境的同学在休学期间自立自强,到外地打工挣到学费后,如今又回来上课了。 高校管理要以法规为依据 对于高校强制要求欠费学生休学的问题,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人说,据他们了解,高校学生欠费有好几种原因,一是的确因为家境困难交不起学费;二是身上有钱不交给学校,属恶意欠费;国家助学贷款迟迟未发也是一欠费因素。 今天,在召集高校管理人员学习教育部所颁布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时,海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强调,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对学生进行处理时,要以国家现行规定为依据。(来源:南京晨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