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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下发紧急通知严查干部入股办煤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0:19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长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坚决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

  凡本人或以个人名义已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以下人员,必须在9月22日前撤出投资,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报告和登记,注明投资单位、投资时间和数额、资金来源以及撤出资金的证明等。这些人员包括: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
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

  通知中要求,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参与投资入股办矿、接受贿赂、公开或暗中包庇袒护,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经营煤矿未能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甚至酿成事故的,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目前,长春市已组建清理纠正工作小组,将深入煤炭产区和煤矿企业进行指导和调查核实,鼓励和欢迎煤矿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431-899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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