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宁特大矿难18名责任人已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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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4:46 中国青年报 | |||||||||
矿难中一对失去亲人的祖孙。(图片来源newsphoto) 本报广州9月16日电(记者林洁)今天,记者从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检察院证实,发生特大透水事故的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董事长曾云高,于9月12日被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 据兴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宋秦川介绍,同时批捕的还有大兴煤矿另外17人,其中除1人是因销毁会计账户罪被捕外,其他人均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或非法采矿罪,或两罪并存。这些人
今年7月14日,兴宁市罗岗镇福胜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梅州市及其下辖的兴宁市决定所有煤矿停产整顿,但安全隐患极大的大兴煤矿却没有停止生产,直到今年8月7日,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的那一刻,依然有矿工在井下作业,最终导致123名矿工遇难,只有6名矿工遗体被找到。这是曾云高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要原因。 据悉,曾云高是梅州市和兴宁市的两级人大代表;大兴煤矿副董事长曾桂祥、曾凡金分别是广东省和梅州市的政协委员;另一副董事长曾文坤为兴宁市人大代表。 相关专题:广东兴宁煤矿透水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