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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矿难善后赔偿基本结束 已发放赔偿补助金23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9:12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曾强) 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至昨日下午止,已有115户遇难矿工家属签订了协议书,领取了获赔的20万元后,离开所住的宾馆,返回家乡。

  按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大兴煤矿“8·7”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制订了详细的赔偿实施方案。兴宁市政府为此筹集了2500万元资金,委托黄槐镇政府代理赔偿。工作组本着
高度负责的精神,对遇难矿工家属的各种证件、关系等一一进行核实,协助他们办理各种相关手续。遇难矿工家属签订《黄槐镇大兴煤矿“8·7”事故工亡人员赔偿和补助协议书》和《黄槐镇大兴煤矿“8·7”事故工亡人员遗体处理协议书》后,每户领取了5000元现金,其余19.5万元则通过邮政方式汇寄给受赔方。至昨日,安置工作组共已发放了赔偿和补助金额2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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