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宁矿难善后赔偿基本结束 已发放赔偿补助金23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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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9:12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曾强) 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至昨日下午止,已有115户遇难矿工家属签订了协议书,领取了获赔的20万元后,离开所住的宾馆,返回家乡。 按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大兴煤矿“8·7”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制订了详细的赔偿实施方案。兴宁市政府为此筹集了2500万元资金,委托黄槐镇政府代理赔偿。工作组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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