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情人原公安局长梁冠中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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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3:4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王国柱) 难以忍受情人的纠缠,雇凶杀人。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企业分局局长梁冠中及魏进被执行死刑(此前本报曾作过多次报道)。 呼市中院认为,罪犯梁冠中、魏进无视国法,为摆脱情人李莉,梁冠中指使并伙同罪犯魏进行凶杀人,二罪犯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和民愤极大,应予严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264条、251条、67条、57条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冠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魏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魏进有期徒刑一年,决定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