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京晨报聚焦栏目专题 > 正文

个税听证形成三大类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10 南京晨报

  综合新华社电个税减除标准,关系千家万户。1500元的减除标准是高还是低?昨日来自全国各地的20名听证会发言人和8名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陈述者意见不一,但基本可归为提高、降低、不变三类。

  不变起征点1500元相当于1800元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代表、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就这一标准的确定解释说,每月1500元的减除标准是考虑我国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并兼顾东西部地区情况而做出的均衡选择。今后,国家还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费用减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也表示,按照政策规定,在费用扣除额之外,还允许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住房公积金
。这部分费用约占工资的20%左右。如果费用扣除额提高至每月1500元,个人平均免税额可达到每月1800元、全年21600元左右,大大高于2004年全国平均工资16024元的水平。同时,费用扣除额以后还将会视经济发展、消费支出和工资收入水平等方面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适时调整。

  一些听证陈述人肯定了1500元的减除标准。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栋就认为,减除额提高至1500元是适当的。“虽然一些大都市的居民月生活支出已超过1500元,但是这样的大都市在中国只有十几个,对于全国650多个城市来说,1500元的人均月支出大部分居民还达不到,甚至有些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减除额提得太高,中央财政收入减少就多,必然会影响中央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调低降低800元标准可扩大缴税群

  然而,也有听证陈述人建议维持目前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甚至下调800元的标准。福建闽江学院院长杨斌表示,

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相对普遍课征的税种,除维持最低生活水准所需之外均应征收个税。“维持目前800元的标准,意味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范围包括城市中等收入以上家庭,同时又排除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以下家庭和一般农户,符合公平原则。”

  中国石化抚顺分公司腈纶化工厂工人马肖则认为,适当降低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可以扩大缴税的人群范围,有利于普及公民的纳税意识,增强纳税光荣的观念。

  抬高起征点应提高到1600—2000元

  在本次听证会上发言的28名代表中,认为1500元扣除标准偏低的占据了大多数。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邹震,作为全国总工会的代表,建议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1600—2000元。他强调:这是广大职工的意愿。得知全国人大决定由全国总工会推荐一名代表在立法听证会上陈述意见和建议后,他们立即组织北京、广东、四川、山西、陕西等五个省和直辖市总工会着手征求当地职工的意见。根据对调查问卷的统计,仅有10%的职工认可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80%以上的职工则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2000—3000元。邹震举证认为相当一部分职工的月消费支出已经超出了1500元。

  江苏代表徐明富是一位会计师。他引用来自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从支出角度计算说明对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建议,基本生活支出减除2265元。如果未来10年平均消费支出增长5%,国家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预留空间,每月还要再增加726元减除数。这样减除费用最高2991元。这个数据是听证会上最为精细的一个数字了。

  基本生活费不应被征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职员田永祥建议“减除标准”确定在2000元或以上的水平。他指出,修订后的个税法在确定“减除标准”时,不但要确保公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不被征税,更要考虑普通民众对更长远的基本生活水平的安排和计划有财力上的支持和保证。国际通行的个税立法原则是: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得征税,公民是在确保其基本生活所需之外承担纳税义务。我国在制度设计上,却没有充分考虑到不同纳税人在赡养老人、子女抚养、教育负担、医疗保健、住房购置等方面的不同负担,目前的税收体系实际上已经对维持普通公民生计的部分基本费用进行征税。

  减除标准应有前瞻性

  来自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南戴河度假区管委会职员宋景昌代表认为:3000元的标准才具有5到12年合理稳定期间。他说,3000元的工资薪金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具有512年的合理稳定期间,基本能够保证法律的长期稳定和短期时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1500元标准不具有相应的稳定期间,没有合理性。内蒙古财政厅副厅长云宗元也指出考虑到近年来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及西部地区物价高,生活成本高的特点,呼吁国家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时,减除标准应有足够的前瞻性,在坚持全国统一的原则下,适当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广州日报》(来源:南京晨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