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京晨报聚焦栏目专题 > 正文

困难群体享13项收费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7:53 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针对少数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收费优惠政策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政策措施不配套和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该局专门出台社会困难群体收费优惠政策实施意见,公布13项社会困难群体收费优惠政策,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优惠的收费减免政策。推行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对城市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在校学生实行“助学券”制度。

  文件规定,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与廉租房实施细则,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和社会困难群体住房权益。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医疗救助的具体办法,配合卫生部门建立惠民医院、慈善医疗机构等医疗救助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和民工集中地,可设立民工门诊等,方便民工就医。慈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慈善”招牌和有利条件,广开渠道,多方面争取和筹措药品、资金、设备等,用于社会困难群体医疗收费减免,切实解决他们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探索完善教育救助机制,帮助特困职工和困难家庭子女完成学业,推行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对城市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在校学生实行“助学券”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爱心班”、“春蕾班”,解决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在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南京“助学券”具体减免标准是:城市与农村居民低保对象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减免杂费和一半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城市与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的子女,现属于孤儿,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减免杂费和课本费、作业本费,初中阶段还可以减免一学期100元住宿费;城市与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的“三残”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减免杂费和课本费、作业本费,初中阶段也可以减免一学期100元住宿费。

  作者:孔祥宏

  (来源:南京晨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手机上新浪随时了解神六进展 短信看世界与航天员一起翱翔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