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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能否被遣返9个月内见分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0:00 青年参考

  加拿大最高法院月前宣布拒绝中国厦门“远华案”主嫌赖昌星的难民上诉,这一决定,意味着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司法保护之路将走到尽头。

  关于赖的去向,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诚认为,赖昌星的可能去向有三种,首先是被遣返到香港,因为他是从香港进入加拿大的;其次是可能逃到第三国,“不过,基于赖昌星目前在加拿大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
,他逃往第三国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中国已经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一般国家不可能收留他”;在这样的前提下,赖“被遣返回中国内地的可能性最大”。

  实际上,有关

赖昌星的遣返问题,最大的“干扰”是香港健全的法律制度。它不允许香港警方和入境处可以无法无天、恣意妄为,而根据中国内地官方的要求,随手把赖交给内地警方。香港的法律专家指出,由于赖昌星是持香港护照进入加拿大,根据国际惯例,赖昌星即使要被遣返中国内地,也必须先送回香港,再由香港有关当局遣送出境,交给中国内地当局。

  从严格意义上讲,赖昌星至今仍然是香港居民,因为指控他是“以非法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赖昌星还有权利在香港法院申诉或上诉,或申请司法复核,因此这个过程也是个繁复的过程,并非一句“遣送回中国内地”那么简单。

  根据中国内地和香港官方有关的指控,原来居住在

福建晋江的赖昌星被指以“行贿”的手段,贿赂陕西省公安厅前厅长,以“蔡昌星”的假姓名,“非法”从陕西获得赴香港定居的单行证。但赖昌星反驳称,他由于具中共国家安全部特工身份,是在官方安排下合法从陕西获得赴香港定居的名额,所有的证件和手续都是真实和合法的,都是官方出具的,并非个人伪造的。

  事实上,赖昌星已经在两年多前,就其香港身份的合法性问题,在香港聘请彭思帝理律师事务所向有关部门提起了司法复核申诉。赖昌星可以向移民当局提供遣返前的风险评估,而这一过程可能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因此,据有关专家分析,从现在到赖昌星被遣返最快也还需要9个月。这9个月也是内地不少与赖有染的官员命运的关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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