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中城市五年内将普遍建立各类慈善组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专电(记者 朱玉 周婷玉)十一五期间,我国各类慈善组织在全国大中城市将普遍建立,慈善服务网点在社区将普遍设置,这是民政部20日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中提出的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目标之一。 我国慈善事业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包括:慈善福利机构稳固发展,在以国家兴办的福利机构为示范、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网点为依托的福利服务体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建立了4000多个“慈善超市”“爱心超市”等,开创了社区群众互帮互助的新模式。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表示,无论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慈善规模、慈善组织、捐赠机制、法律制度,还是善款善物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我国慈善事业还有很多欠缺之处,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