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花办重申“禁改限”绝非“全面开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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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3:54 首都之窗 | |||||||||
再过一个多月,我们将迎来“禁改限”后的第一个节日。11月30日,市烟花办有关负责人再次重申,“禁改限”不是“开禁”,而是倡导市民合法、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祥和的佳节。时间、地段:“禁改限”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两天时间里,昼夜都可以燃放;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4时可以燃放;五环路以外全年都可以燃放。但法规同时明确规定,本市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加油站、医院、幼儿园、山林等八类地区及周边地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准放种类:本市准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共有7大类657种。包括线香类、旋转类、喷花类、玩具花、吐珠类、组合烟花和爆竹类。目前,已与湖南、江西、河北等地的正规厂家签下总价值上亿元的40万箱烟花爆竹订单,这个数字相当于1993年禁放前全市年销售合法烟花爆竹的2倍。 销售网点:全市拟设置3000个销售网点,其中五环路以内的销售网点不超过1000个,五环路以外2000个左右。(侯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