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市烟花办重申“禁改限”绝非“全面开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3:54 首都之窗

  再过一个多月,我们将迎来“禁改限”后的第一个节日。11月30日,市烟花办有关负责人再次重申,“禁改限”不是“开禁”,而是倡导市民合法、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祥和的佳节。时间、地段:“禁改限”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两天时间里,昼夜都可以燃放;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4时可以燃放;五环路以外全年都可以燃放。但法规同时明确规定,本市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加油站、医院、幼儿园、山林等八类地区及周边地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区、县人民政府出于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需要划定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不准燃放。

  准放种类:本市准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共有7大类657种。包括线香类、旋转类、喷花类、玩具花、吐珠类、组合烟花和爆竹类。目前,已与湖南、江西、河北等地的正规厂家签下总价值上亿元的40万箱烟花爆竹订单,这个数字相当于1993年禁放前全市年销售合法烟花爆竹的2倍。

  销售网点:全市拟设置3000个销售网点,其中五环路以内的销售网点不超过1000个,五环路以外2000个左右。(侯莎莎)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