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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厅下发命令保障校园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8:06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鲁蒙海)为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12月2日,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全区各地公安机关年底前务必完成五项工作任务。

  对所有涉校的恶性刑事案件要重新进行梳理,对未破案件要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挂牌督战,限期侦破;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周边要建立治安巡逻工作责任制,落实巡逻力
量;对所有的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对所有的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并督促整改;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要继续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小学生上下学的时段要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机动车司机都要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一律上线检测,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据了解,这五项工作任务要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切实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而不动的盟市旗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要到公安厅作汇报检查;对因校园周边隐患不消除,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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