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巨贪杨志达受贿三百万 大多用于赌博养情妇(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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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7:16 国际在线 | |||||||||
“恩师”指路 “学生”平步青云 关于杨志达的问题,其实早在2000年发生的马其伟案中已暴露无遗。马其伟1991年任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1999年3月退休。据湖南省检察院披露,2000年5月,马其伟因涉嫌受贿被省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200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依法判处马其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多万元。
据《检察日报》2001年5月26日报道,早在1994年,隶属湖南省交通厅的省路桥公司参加沪杭甬高速公路浙江段的投标,马其伟受该公司邀请去浙江争取。事成后,马其伟要求省路桥公司时任总经理柳某和副总经理杨志达,将部分工程再分包给其妹马淇英,两位总经理当即表示同意。1995年7月10日,省路桥公司中标,杨志达等省路桥公司领导做出相应安排,马淇英再转包给了个体包工头陈元生,获其16万元好处费。湖南省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证实,马其伟曾为杨志达的仕途提供帮助,而作为回报,杨志达在招投标、分包工程等方面,为其妹、女婿及儿子敛财创造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