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巨贪杨志达受贿三百万 大多用于赌博养情妇(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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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7:16 国际在线 | |||||||||
杨志达的敛财之道 2万元引他向深渊 1993年,省路桥总公司道路公司承揽了320国道莲易高等级公路工程,时任该道路公司经理的杨志达兼任该工程指挥部指挥长。1994年9月,应工程科科长吴铁怀的请托,杨让
五五分成赚“外快” 1995年10月,从省路桥总公司道路四处离职下海的孟宪,来到杨志达家中,奉上15万元。一个月后,孟某又送上5万元。 杨志达兼任省路桥总公司深圳至汕头公路施工工作组组长时,推荐了孟宪做高架桥工程。杨志达说:盈利后我们俩三七分成。而孟宪建议:利润两人各半。杨志达同意。后孟宪先后分5次送上53万元现金。 一借就是40万 在省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指控杨志达曾先后7次收受原省路桥总公司职工、长沙紫光建材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蒋树清人民币44万元、美金11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35万元。 其中,2000年,为了还一“朋友”的行贿款,杨志达向蒋“借”了40万元,当时并未写欠条,而5年后杨志达也仍未归还这笔“借款”。“我们平常玩得好,他又不催我要,我就把这事吊(即拖延)起来了。”杨志达在法庭上如此解释道。 调拨公款捞“好处” 1997年8月,鲁乐春任“湘耒高速公路施工指挥部”下设的一标段道路施工处处长,在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杨利用特殊身份,让其预借到工程款1000余万元,后得到好处。这样的事多次发生。 赌桌上赢来百万元 杨志达家庭的全部财产和能够认定的支出高达700余万,但是,即便杨供认自己受贿达38次,合计近300万元,除去100多万合法收入,还有200多万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杨志达居然在接受调查时称自己打麻将赢了110万元。为此,检察官寻找了杨志达经常打牌的牌友,但无法认定这个数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