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巨贪杨志达受贿三百万 大多用于赌博养情妇(7)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7:16 国际在线 | |||||||||
一手握权一手掌钱现象堪忧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杨志达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的几年时间,局党委几乎成了摆设,连转让17亿元高速公路经营权这样重大的事情,局党委成员都是事过几个月后才知道。湖南交通系统一些人认为,权力的过分集中,以及监督缺位必然导致权力腐败。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有关人士认为,由政府投资的高速公路,组建的项目公司应该由其母公司直接管理。杨志达就是利用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这种行政管理模式、市场运作方式、部门政府多头管理等体制缺陷,而走向腐败之路。这种一手掌握权力,一手操持资本的现象,是我们现行体制内一个值得认真反思的问题。 在涉及交通官员的问题上,是否可以采取最现实、最容易操作的办法,如公开他们的兼职情况,进而质疑他们的兼职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官员身兼数职,特别是既当官,又当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就应该依法或按照规定政企分离,立即纠正,而且要对其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陆福兴认为,这种体制形成的原因与我们国家管理体制不太健全是有密切关系的。目前,我国对事业单位任职人员没有明文规定,一些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领导同时能够去事业单位任职,而这样一来,就可能造成权力的扩大,因而出现管理“漏洞”,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发生受贿了。陆福兴说,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完善制度,出台相关的制度,禁止一些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掌控与自己行业对口的企业。 来源: 法制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