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大获全胜 世纪心愿终获了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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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3:19 国际先驱导报 | |||||||||
国际先驱导报驻香港记者王健平报道 12月2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正式向香港东区裁判法院申请,撤销龚如心涉嫌伪造及使用假遗嘱等三项控罪。这样,龚如心与公公王廷歆进行了长达8年的“世纪争产案”终于以龚如心全胜而告结束。 龚如心现为香港华懋集团主席,其丈夫、亿万富商王德辉1990年被绑架后“人间蒸发”,生死未卜。1999年9月,法庭准许王德辉父亲王廷歆宣布王德辉法律死亡。此后,围绕
两次败诉 龚如心与公公的诉讼焦点集中在龚如心和王廷歆向法庭呈交的两份内容迥然不同的遗嘱中,何者属于最后遗嘱:王德辉曾在1960年立下遗嘱,把全部财产平分予父亲及妻子。其后,他在1968年因怀疑龚如心有外遇,故另立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父亲。但龚如心提供给法庭的则是王德辉1990年所立的遗嘱,注明把所有财产留给妻子。 在经历了两次败诉后,今年7月,龚如心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9月,终审法院判龚如心胜诉,裁定龚如心可合法继承王德辉估值近400亿港元的遗产。法官指出,终审法院的裁决主要依据两个“疑点”:一是龚如心提供遗嘱上的签名是否王德辉签署难以作出结论,两名笔迹专家对他签名的真伪各存疑问,不能构成一致压倒性结论;二是原审法官不应把举证遗嘱真伪的责任交予被告一方,不应要求龚如心消除遗嘱的疑点。 同时,遗嘱签名真伪与立遗嘱见证人的证供究竟孰轻孰重,也是裁定的关键。终审法官认为,龚如心持有的遗嘱上的笔迹并非决定性的,而王德辉当时所立遗嘱见证人谢炳炎,清楚表明亲眼看见王德辉在遗嘱上签字,其证供应具法律效力。 不过,当时龚如心被控伪造、行使假遗嘱、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三项罪名并未获撤销,案件原定于明年1月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初级侦讯。此间法律专家指出,这一案件其实涉及两个层面,一是民事诉讼,涉及翁媳争产;二是刑事官司,涉及伪造证供。 “闪电”聆讯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在今年11月批准解封“世纪争产案”中的关键证物,即王德辉在1990年订立的一式四页遗嘱连信封,让警方套取指模并进行科学鉴证,确定有关文件上是否有龚如心的手指模。而日前有关指模报告已有结果,证实遗嘱上并没有任何龚如心的指模痕迹。 该案件12月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时,特区政府律政司以终审法院5位法官一致裁定王德辉于1990年订立、把遗产全数交给龚如心的一式四页纸遗嘱文件,乃王德辉生前最后的遗嘱并非伪造,以及遗嘱指模检验结果未能支持指控等为理由,决定撤销龚如心三项刑事罪名。法院裁判官应控方撤罪申请颁令将龚如心当庭释放。整个聆讯历时不足10分钟,而原定于明年1月23日的初级侦讯也下令取消。这意味着这宗由“世纪争产案”演变出来的刑事官司也告结束。 据悉,龚如心将于稍后向法庭取回香港司法史上支付最高额的5500万港元保释金。 相关专题:国际先驱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