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类烟花爆竹禁放区具体范围初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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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53 京华时报 | |||||||||||
8类禁放区具体范围初定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路灯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昨天,市烟花办发布消息,8类禁放区的具体范围初定。 据市烟花办介绍,在8类禁放区中,此次确定了文保单位、公交停车场、敬老院、幼儿
其中,路灯、电缆井盖周边10米内为禁放区域。市烟花办同时提醒市民,在居民住宅小区、人口密集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远离电力设施。而对于油气罐站的范围设置,有关部门也根据其危险性大小设置了30至500米的安全距离。 目前,市烟花办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确定陵园、墓地、儿童救助中心、市属公园以及机场周边多少距离内为禁放区。 已确定的禁放区范围 序号 禁放地区 涵盖范围 1 文保单位 25米内 2 公交部门 停车场、站内 3 敬老院 周围5米 4 幼儿园 围墙以内 5 医疗机构 50米以内 6 山林苗圃 150米内 7 加油加气站 50米以内 8 路灯、电缆井盖 10米内 ■相关新闻 禁放标识正式亮相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昨天,市烟花办正式公布了明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禁放标识。与征求意见稿的“民警半身像”不同,此次发布的标识为卡通警察形象。 在禁放标识上,卡通警察“提醒”市民8类禁放区的内容以及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 据市烟花办介绍,禁放标识分纸质和铝质两种。铝质禁放标识专门用于天安门、中南海地区,纸质的用于全市3万个禁放区。12月25日前,五环路以外张贴完毕。1月23日前,五环路以内张贴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