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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家谈阳光财富:阳光财富需要“富而仁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4: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为富不仁”不是全部

  身为上海慈善基金会的董事,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邓伟志告诉记者:“‘为富不仁’是现实存在的,并且有多个层次表现——小的方面,对员工存在一些侮辱性行为;对员工的合法利益随意侵害,如随意裁员。大的方面,国内慈善事业中,个人富而仁之的捐献比重不到其总收入的0.9%,而国外高达3%;另外,任何财富都是资本加上劳动力
,资本和劳动力在扩大财富过程中都起到了作用,但目前我国在分配上是资高劳低,且是资过高劳过低。这是不能容忍的。”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朱力说,比尔·盖茨和夫人共同表示,在有生之年愿意将自己400亿美元的财富全部捐献给社会。而国内的富豪似乎更热衷于炫耀财富,山西煤矿老板们一次性购进20辆

悍马越野车,却没有多支付一分钱给遇难矿工家属;800多万元一辆的宾利轿车在中国市场上供不应求,但中华慈善总会在“非典”期间总共只收到770余万元捐款。中国的富豪们被戴上“为富不仁”的帽子,这就是原因。

  问题富豪有三类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庞绍堂认为,我国的富豪有阳光富豪和问题富豪之分,他将问题富豪分为三类:第一类,财富来源有问题;第二类是行为不端者,如与贪官勾结;第三类则是为富不仁,在社会有困难时不给予必要的帮助。庞绍堂告诉记者,据有关社会调查资料反映,在中国的捐赠者,绝大部分还是普通百姓;国内

个人所得税缴纳者近70%是工薪阶层,富豪们非但没有挑起税收的重任,相反有调查揭示部分富豪偷漏税现象严重。再者我国的矿难事故严重,他认为这与矿主的责任心密切相关。

  和谐社会呼唤富而仁者

  邓伟志认为,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党就已经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理念,这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已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发展成了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同时全会《决定》提到,要“健全

社会保险、救助、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这说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为富者富而仁之。

  首先,我国在较短时间内,出现了地区和成员之间收入的较大差距,容易引起社会成员的“相对剥夺感”,导致社会不稳定。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为富者从事慈善事业,能有效稳定社会,于为富者自身也利大于弊。

  其次,构建和谐社会实际是一个社会福利资源重新分配的过程,富而仁之能将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分配,两者的最终目的是不谋而合的。邓伟志认为,在“富”和“仁”之间,“善人者,人亦善之”,两者是可以形成良性互动的。

  培养阳光、健康的财富观

  朱力认为,为富者培养阳光、健康的财富观是化解“为富不仁”这一社会现象的关键,而阳光的健康的财富观是共享式、感恩式的财富观。这里的共享不是简单地对财富进行数量分割,而是指为富者应当树立一种财富共享的心态,并付诸于慈善等实际行动。

  朱力认为,先富起来的这部分人,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国家的政策是他们致富的主要原因。饮水思源,中国的富豪们只有改变狭隘的财富观,培养健康的财富观,才能获得百姓认同,这样的财富才是真正的阳光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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