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社评:珍惜感动且在“感动”中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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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0: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也许我们不可能复制这些“感动中国”候选人物的人生道路,但是,他们身上所蕴含的一些做人做事的品质,是人所共通的,也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够且应该吸取、养成并坚守的 因为人物本身所具有的撼人心魄的影响力,央视“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必须承认的是,我们中的许多人,在深为这些人物的事迹和作为而感动之余,却仍然很少对这种感动背后所蕴含的精神价值加以反省、加以思考。
近日,有评论认为,这些“感动中国”候选人物之所以深深打动人心,是因为“他们所经历的磨难,超出了我们所能想像的程度”,“他们给社会作出的物质和精神奉献,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所获得的受益,或者说,这种奉献和受益的比例远远超出今天社会的平均水平”,“在这种不寻常的比例背后,是目前社会所急需的精神信仰”。 显然,这样的观点和认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我们在被感动之余,不妨思考一下:也许我们不可能复制这些“感动中国”候选人物的人生道路,但是,他们身上所蕴含的一些做人做事的品质,则是人所共通的,也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够且应该吸取、养成并坚守的,如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而这些,应该说是他们贡献给我们这个社会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12月8日,今年“感动中国”候选人物之一、大学生洪战辉在致新华网网友的公开信中,就自己的事迹和拒绝人们为他捐助的行为解释说:“有些事情我也想不通,普通人就应该做普通的事,尽自己应该尽的责任,这有什么奇怪的?要奇怪的应该是现在一些普通人不去做或者不愿去做或是不敢去做普通的事情,要么是不去尽、不愿尽、不敢去尽作为一个人应该尽的一点责任和义务。”“(我)不接受捐款,是因为我觉得一个人自立、自强才是最重要的!苦难和痛苦的经历并不是我接受一切捐助的资本!” 应该说,面对“感动中国”候选人物的感人事迹和高尚情操,我们仅仅停留于被感动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有必要对照自己、检讨自己是否已经做好了我们每一个人所应该做的工作,是否尽到了我们每一个人所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其中,至关重要的是,我们无论是作为一个社会公民,还是作为一个职业人,必须清楚地知道哪些是自己应该做、必须做到的,哪些是自己不应该、也是绝对不能做的。显然,正是这些“必须做到的”和“绝对不能做的”等行为规范,构成了我们安身立命于一个社会的规则底线。 近日,对于社会公德的宣传在各大媒体正呈现出一股良好的势头。所谓社会公德,即存在于社会公共领域内规范人与人之间交往行为的规则,它们是整个社会秩序得以维系和整个社会体系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规则。而人们对社会公德良好风尚的期待和被“感动中国”候选人物的感动,其内在的精神价值、意蕴其实是相通的———正是因为置身于社会公共领域的时候,我们某些人的一些行为举止距离社会公德的标准较远,所以我们才会产生对于美好社会公德的呼唤;正是因为我们某些人在一些“必须做到的”和“绝对不能做的”问题上往往做得不够好,所以才会对那些比我们大家做得好、且“奉献和受益的比例不寻常”的人物表示出由衷的感动。 感动是一种真情的传递与激荡。当它唤起广泛共鸣之时,它更将激励起人们心中长久期盼的那种对美好价值理念的憧憬与追求。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这样一种感动,且在这种感动中前行。 相关专题:大学生带捡来的妹妹求学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