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院徽不算抄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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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4:10 北京晨报 | |||||||||
法院驳回投稿设计师“相似性”起诉 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对广泛关注的故宫博物院院徽被诉抄袭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设计方案并不近似为由驳回了3名设计师的起诉。此前,3名参加故宫博物院院徽征集的设计师认为,故宫博物院和北京理想创意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抄袭了他们的设计方案。
2004年6月,故宫博物院公开征集院徽。今年5月,故宫向社会公布,所有入选方案均不采用。此后,故宫委托北京理想创意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创作院徽,并于2005年7月18日正式启用。后安徽工业大学教师朱岩岳、香港籍设计师洪清淇和陕西某公司设计总监项百平认为故宫采用的院徽与他们的投稿作品十分相似,分别提起诉讼,朱岩岳索赔5万元,洪清淇和项百平分别索赔6万元和两万元。 法院认为,鉴于理想公司设计的院徽标识与原告的作品不相近似,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理想公司接触了原告的作品,因此原告指控侵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专题: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