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点火 瘫痪老人丧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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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3:15 北京晨报 | |||||||||
老人所在敬老院被判承担全部责任 晨报讯(记者 颜斐)68岁的夏女士将下肢瘫痪且孤寡的三弟送到丰台区某敬老院,没想到对她的弟弟竟在敬老院里被一个精神病人烧死。夏女士和4个弟、妹将该敬老院告到丰台区法院,索赔31万余元。记者昨天了解到,5人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还同时驳回了被告的反诉请求。
2004年6月13日,夏家老三被家人送到了丰台区某敬老院。2005年4月29日,患有严重精神病症的赵某被亲属送入该敬老院,被安排与夏老三同住。夏家人发现赵某有精神病症状后,向敬老院提出异议但未果。6月2日22时许,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赵某用打火机引燃了枕头并扔到夏老三的床上,造成其全身60%的烧伤。夏老三后死亡。 经鉴定,赵某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幻觉妄想状态,丧失实质性辨认、控制能力,评定为无责任能力。夏家将敬老院告上法庭。敬老院则认为赵某及其亲属应承担责任,他们还向夏家提起反诉,要求其返还敬老院垫付的医疗费。法院认为,根据敬老院与受害人夏老三签订的《入院协议书》,敬老院与受害人夏老三系养老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履行合同期间,敬老院未尽到义务,在此次纠纷中,敬老院应承担全部责任。 相关专题: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