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眼球事件违法违规事实初步查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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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0:45 新华网 | |||||||||
这是被摘除眼球的患者(12月22日摄)。记者 代群/摄 新华网合肥12月26日电 (记者 代群 实习生 苏海涛) 安徽省卫生厅日前通报,经卫生部和安徽省多个调查组、专家组的调查,“宿州眼球事件”中的违法、违规事实已初步查明。 宿州“眼球事件”发生后,安徽省卫生厅先后派出多批调查组赴宿州,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进行调查,卫生部也派出专家组帮助查找原因。现已查明宿州
安徽省卫生厅认为,宿州市卫生局在打击非法行医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自查自纠不认真,疏于监管,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生的此次严重医源性感染事件没有按规定及时上报。目前,私自前来宿州手术的上海医师徐庆已经被上海市卫生局吊销执业医师资格。 安徽省卫生厅对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宿州市立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医院立即终止与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的合作协议,没收非法所得318601.70元,罚款3万元。安徽省卫生厅还建议宿州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完) 警方立案调查安徽宿州“眼球事件” 昨天,安徽省卫生厅对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宿州市立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医院立即终止与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的合作协议,没收非法所得318601.70元,罚款3万元。 据《新安晚报》报道, 昨天,安徽省卫生厅对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宿州市立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医院立即终止与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的合作协议,没收非法所得318601.70元,罚款3万元。 相关专题:安徽宿州眼球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