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陈水扁败诉 称司法判决须摆脱政治压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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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0:53 世界新闻报 | |||||||||
头发白了一大半 字斟句酌查辞典 《世界新闻报》特约记者 李晓明 12月21日对台湾人来说,有两个关键人物,一个是陈水扁,一个是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吴光钊。这一天下午 4点,吴光钊在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因诬告连战和宋楚
为写判决书 头发白了一大半 据台湾媒体报道,这宗被台北“地方法院”称为“天字第一号”的大案,从去年11月开始审理以来,由于牵涉到陈水扁、时任国民党主席连战及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12月21日宣判结束后,吴光钊走出台北“ 地方法院”,头发已经白了一大半的他感慨地对记者说:“作此判决,我确有心理压力。” 该案审理历时1年多之久,双方的律师自始至终进行着激烈的争辩。起初,陈水扁的辩护律师为陈辩护,说他并未指名道姓地说连宋二人发动了“柔性政变”。但法官认为,综合陈水扁所有谈话,足以认定陈所指控的人就是连宋,从而损害了连宋的名誉。 在该案中,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对于“柔性政变”的解释问题。去年11月14日,陈水扁在民进党“立委”造势晚会上,突然语出惊人地说,连宋在“3·20”后发动所谓“柔性政变”的“七日流产政变”。然而,在陈水扁的律师为其辩护时却强调,陈所说的“七日政变”和“柔性政变”是两回事,且陈所说的“柔性政变”不是真正的“政变”之意。 为了搞清这个问题,吴光钊特意翻查了辞典,其中明确界定了“政变”的定义——以武力或武力威胁,突然改变政府制度,或撤换最高权力人物的行动。吴光钊据此裁定:陈水扁先前所举的“柔性政变”及案例,和词典的解释本质相当,不能因为加上“柔性”、“七日”,就改变政变的本质。因此,吴光钊凭借对这一关键性词汇的阐释,最终宣判陈水扁“妨害名誉罪”成立、应负侵权赔偿责任。 期盼司法 真正摆脱政治压力 现年49岁的吴光钊,年轻时曾在台湾著名的万国律师事务所担任十多年的助理,后连续考取“律师”和“司法官” 两大职称。可以说,吴光钊是“台湾资历最完整的法官”。判案后,有台湾记者问吴光钊是如何度过审判这起案件的这些日子的。吴光钊坦言,为了写判决书,他每天都要熬夜到深夜二、三点,然后第二天一早赶去上班,因为“法官没有失眠的权利” 。 在2004年,前“总统”李登辉曾因诬蔑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在“大选”后的泛蓝阵营“4·10”群众活动中“溜去打麻将”,而于今年11月16日被判赔偿1000万元新台币(约合250万元人民币),这起案件依旧是由吴光钊所在的台北“地方法院”判决的。 在台湾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话:法院是民进党开的。由于这次判陈水扁输官司,很多人都认为是不是台湾的司法从此将会摆脱政治干扰,而变得公正,吴光钊对此却并不乐观。他表示,“司法判决必须摆脱政治压力,审判才会像呼吸一样自然。” 相关专题:世界新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