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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少年的法官妈妈--邱建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6:47 法治在线

  法治在线播出节目《失足少年的法官妈妈--邱建军》,以下为节目内容。

  [导视] [三个典型的工作镜头]+[同期]邱建军:“我们要给孩子提供一个很好的条件 让这些孩子们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大家都来关心他们”

  [导语]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邱建军常说,让失足青少年走向新生是她的职
责,自1996年初被安排负责审理少年刑事案件那一刻起,邱建军就给自己定下了人生坐标,十年来孜孜不倦地奉献在少年刑事审判的岗位上。

  [法官简历] 邱建军 50岁

  从事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工作10年

  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

  [正文]2004年5月的一天清早,有一名青年背着一筐蔬菜来到汉阳法院,指名要找邱建军法官,说要把自家种的蔬菜送给她。原来这也是邱建军曾经审判过的一名失足少年。六年前这名青年因为抢劫被派出所抓获。

  [同期]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乡 村民 李某 “因为我到城里去打工 刚从农村出去的 刚刚步入城市 觉得城市里面很好玩 所以就步入了歧途 当时打劫 被月湖派出所抓到”

  [正文]当案件移交至汉阳法院,邱建军对此案做了仔细的分析。考虑到被告人的作案动机单纯,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而且被告人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具备法定从轻处罚的条件,邱建军依法判处被告人两年缓刑。

  [正文]宣判后,邱建军感觉到像这样刚步入城市的青少年,自我克制能力差,如果不及时进行心理矫正,极有可能重犯。在被告人回到农村执行缓刑期间,邱建军一直没有中断过对他进行帮助教育。她多次来到这名青年的家中,与他谈心,一起从事农活。

  [同期] 邱建军:有你自己这个教训 能告诫其他广大的青少年 都要自食其力 只有靠自己 只有靠自己辛勤劳动 才能创造幸福生活(现场)

  [同期]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乡 村民 李某 经过这两年的关怀 邱妈妈对我的教育 使我重新做人 用我的事实帮助教育其他的未成年人们 不要再走我这条路 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未来

  [字幕]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同期] 邱建军:你只有几天 你回去了 元月几号回去 一月九号 只有几天了吧 还有一二十天 还有二十五天 你记得还满清楚啊 回去不要再乱做事了

  [正文]这天邱建军来到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她曾经审判过的失足少年进行回访。每当看到那些因为想法单纯、一时冲动而走上歧途的孩子,邱建军心里就充满焦虑和惋惜。在她看来,少年法庭的法官,除了充当铁面判官的角色外,同样也要用慈母般的爱来感化挽救那些少年。

  [同期]现在开庭(庭审现场)

  [正文]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邱建军的判案原则是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就给这些孩子一次改过的机会。她认为自己就是这些失足少年的亲人,而这些孩子们也亲切地称她为法官邱妈妈。城市少年刑事审判工作10年来,邱建军先后审理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00多起,涉及人数达500多人。其中有152名失足少年由缓刑走向新生,81名少年重返学堂,13人考上大学。

  [法官感言]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邱建军 “在帮教 挽救 失足少年工作中实现我的人生价值 把毕生精力倾注到自己所钟爱的审判事业 我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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