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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给无罪的“杀人犯”讨还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6:3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祁胜勇

  2003年,两起重大杀人案的“疑犯”因为本报的关注重获清白,两个“杀人犯”也因此成为超期羁押这一司法顽症的受害者标本。

  2003年1月12日,本报《新闻周刊》以《一桩奇案见证12年司法变迁》为题,详细报道
了曲阳县无辜农民杨志杰在一起爆炸杀人案中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惨痛经历。在找不到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仅凭口供就将他羁押在县看守所,超期羁押竟长达12年之久,几乎成为国内超期羁押记录的保持者。在本报报道刊出后的5个月后,2003年6月6日,杨志杰终于走出了无罪羁押他近12年半之久的县看守所大门。当年底,他获得了22万元的国家赔偿。

  当年,我们关注的第二个超期羁押的受害者是邯郸县黄粱梦中学青年教师张东身。

  2000年6月23日,邯郸县黄粱梦中学(四中)校园内发生血案,2000年7月4日,青年教师张东身被公安机关认定是这起强奸杀人案的凶手。但公安机关认定张东身杀人除了其口供以外,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证据不足,但公安机关拒不放人,一直将张东身羁押在邯郸县看守所。3年间家人不断上访一直没有结果,一家人几近绝望。

  2003年7月6日,本报新闻周刊以《超期羁押之痛》为题,深入报道了张东身被超期羁押3年的不幸遭遇。报道刊出后,再次引起了巨大反响,在省内外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下,2003年9月16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公正判决,张东身无罪。随即张东身走出了被羁押1170天的邯郸县公安局看守所的大门。

  两个无罪的“杀人犯”重获清白,两个家庭重得团圆。更重要的是,伴随着杨志杰、张东身回家的步履,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也在公众的期待中迈出了令人欣慰的一步。当年9月,杨志杰案、张东身案都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4起典型超期羁押案例之一。被称为新中国司法史上最大的一次“清超风暴”在全国同时展开,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清理超期羁押案件4100件,7658名被超期羁押的被告人获得了公正的判决。

  200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全国超期羁押纠正率为95.9%。超期羁押人数降到历史最低点。

  这两起成为标本的案例的报道,读者评论其“功莫大焉”。公正、良知、勇气,是永远在我们心中飘扬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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