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呼声]“禁改限”还应限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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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8:1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编辑同志: 北京等城市顺应民意尊重民俗,将实施了10多年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过立法改为“限放”。如今,佳节将至,笔者心中既憧憬着“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的欢乐祥和,又对13年来全面“禁放”的戛然而止有些许担心。
辞旧迎新之际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延续了千年的传统习俗。如今大部分北京市民仍认为,没有鞭炮声,就缺少节日气氛。去年9月,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这标志着被禁止了13年的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将重回京城百姓的节日生活。但禁放令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由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污染、火灾甚至伤亡等隐患的消失。笔者认为,“禁改限”不但在燃放时间地点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限”的工作: 一是注重疏、堵结合。人们不能忘记,去年春节尽管北京市区依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顶风放炮”的现象却屡见不鲜,并且因燃放烟花爆竹还造成了551人受伤以及多起火灾。今年改限放了,规定五环路以内地区为限制燃放区,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天的7点至23点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并将文物保护单位、幼儿园、敬老院、山林等敏感地区划为禁放区。但笔者认为,有了明确的禁放区还不够,同时还应为百姓安排宽阔安全的燃放场地,这样,不仅便于集中管理,而且有利提供快捷有效的应急保障,为各种意外的发生做好准备,将事故隐患减到最少,让市民在尽可能安全的环境中享受由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节日气氛。 二是提倡环保烟花,安全爆竹。在《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中,烟花爆竹划分为4个等级,大礼花弹之类的A级产品在全市范围内不许燃放,危险半径在25米以内的B级产品不允许在城区燃放,个人鞭炮存储量超过45厘米×45厘米容积或者重量达到30公斤的都属违规。在销售上实行专营制度,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在城区设置上千个临时销售点,销售人员凭证上岗,以保证烟花爆竹的品质和方便市民购买。这样做固然好但还不够,还应从根本上降低烟花爆竹的危险指数和对环境的污染。这需要在生产环节中做好创新文章,采用对大气污染小、便于回收的材料,生产新型品种。 三是限制规格、保护孩子。禁改限,最高兴的应该是孩子,但现在的孩子们基本没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经验,不会放。所以,有关方面要通过传媒既教会孩子们正确安全的燃放方法,又普及新品种烟花爆竹的燃放技巧及知识。与此同时,针对燃放烟花爆竹者中多为儿童的现实,严格限制鞭炮的规格,这些年,鞭炮求大求响,一点着了连窗户框都跟着震响,连大人都吓得颤巍巍,试想,这样的鞭炮让孩子放能不出危险吗? 禁改限,是好事,但把好事办好的关键,在于有关部门要采取科学、人性化的管理。当烟花环保、爆竹安全时,我们就将享受到一个更平安、更喜庆、更祥和的春节!北京市张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