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海昕) 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呼市交警部门七项交通管理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据了解,春运客流高峰将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造成较大的压力,为此呼市交警部门主要采取下列管理措施:经呼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参加春运营业的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状况临检,未经临检的或临检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不准参加春运营业,违者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滞 留车辆的强制措施;交警大队对辖区所属9座以上客车不参加临检的情况进行一次核实,由车辆所有人(单位)作出不参加春运营业的书面保证;辖区交警大队派员进驻客运站点,监督、配合客运单位认真落实营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源头责任工作,严格核实机动车参加临检的情况,对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严格核实驾驶证是否符合参加春运营业的条件,杜绝在一个周期内因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营业,以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的形式监督各项行车安全措施的落实;辖区交警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严格登记、检查客运营业车辆,限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的现象,公路配备车载测速仪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流动抓拍,为从重从快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提供取证资料;排查危险路段及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黑点”,采取针对性的提示性管理措施,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加大管段巡逻管理密度,查处一切交通违法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营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在恶劣气候情况下,果断采取关闭道路、转运客流等措施,确保山区、易发生事故路段的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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