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未育者不能被遗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6:34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涂豆山 今年起,年满60周岁的农村终身未育夫妇,也可每人每月领取8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浙江宁波将终身未育 的夫妇列入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创。(1月12日《中国人口报》)
一说到农村计划生育,我们马上会联想到那些响应政府号召,一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农村夫妇。我们现行的计生政策 主要考虑的也是这部分人的利益。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且只有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以上 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妇,每人每月可获80元奖励扶助金。无疑,这一政策的施行对于进一步淡化农村群众“养儿防老”的传统 观念,转变他们的生育观念将起到很大的导向作用。但是,这一政策将终身未生育对象排除在奖扶范围之外。 截至去年底,宁波市60周岁以上终身未生育夫妇总人数就达8000人,站在全省和全国的角度来看,这个数字会 更大。尽管与实行计划生育的人数相比,这个数字很小,但是这部分人实际上也同样面临着养老的后顾之忧,我们不能因为这 部分人只是极少数就将他们忽略不计,不尊重他们的基本利益。 尽管终身未育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可能是不愿意生育,有的恐怕是源于自身生理方面的原因,但不管怎样,终 身未生育的夫妇在客观上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做出了一定贡献;同时,有的终身未生育夫妇通过收养子女还减轻了社会抚养的 压力。因此,无论是站在这个高度,还是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都有必要将这些对象列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的发放范围,让 他们也享受到计划生育成果。这对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导向作用是非常有益的,希望宁波的经验能推向全国。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