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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7:07 中国网
教育部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实录)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介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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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实录)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


  1月25日15时,教育部举行2006年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及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并答记者问。以下是文字实录:

  [王旭明]: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教育部今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这是国务院新闻办指定教育部、公安部和卫生部三个部门为自主发布会的试点单位以来我们召开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意味着今后每月25号的下午3点钟我们将在这里和大家见面,
就各位关心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当中的若干问题向各位介绍情况,并且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希望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联系更加紧密,接触更多。

  在回答大家的提问之前,我先介绍几个方面的情况,这几方面的情况有一个书面材料已经给大家了,我现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开展4年已有117所高校接受评估,作为高科技集中的地方,教育部支持高校积极参加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第一个方面的情况,就是关于教育部高校积极参加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情况。大家知道,全国科技大会于近日召开,这是我国规格很高的一次对科技创新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的大会。高校作为高科技集中的地方,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作出贡献是应有之意。

  大家知道,教育部已经在1月19—21号召开了第16次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这个会议的主题就是动员全国高校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坚持自主创新,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参加了会议并且讲话,两位委员要求统领高校工作全局,全面推进高校建设,为推进创新型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同时,教育部已经决定部署高校,支持广东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广东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教育部和广东省已经签署了协议,今后双方将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体系与全国经济实力最强的广东省合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将在产业咨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基地建设方面与广东省密切合作,在紧密合作中实现共赢。教育部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协调领导小组,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同志专门做这项工作。

  我最近拿到一个材料,给大家报道一组数字,说明我们国家高等学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的重大作用。比如说目前全国两院院士中有38.7%的人员在高校,这次新增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有55%来自高校。另外,我们给大家提供过一组数字,如,“十五”期间全国高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的有75项,这75项占整个国家授奖总数的55.07%;另外一组数字,高校获得的国家技术发明奖有64项,这64项占总的授奖数的64.4%;第三个数字,高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33项,这433项中占总授奖数的53.57%。

  最后我给大家提供一个数字:目前全国61.7%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就在高校。以上这一系列的数字说明,我国高校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当中确实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一支不可低估的重要力量。因此在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不久,我们教育部就召开了全国直属高校第16次咨询会议,专门研讨如何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作出贡献的问题,这个会议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果。

  第二,关于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开展的情况。大家知道,社会各界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非常关心。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因为大家都希望上大学,并且希望能够上好大学,希望在大学里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这也是教育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抓好高等教育质量所做的工作。从1994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做教育的质量评估试点工作,目前已经确立了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各个学校优化了教学条件,规范了教育管理,促进了教学改革的深化。我国的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办学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提高。

  从2003年开始,高等教育教学的评估工作有两个重大的突破,一个突破是教育部决定实行“五年一轮”的教学评估工作,今年已经进入了第4个年头,经过前三年的评估工作,情况怎么样?我们给各位提供一组数字。

  另外一个重大措施,从2004年的时候,教育部成立了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这个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评估工作开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道路,应该说对促进我们国家高等教育教学的积极、健康、高质量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据统计,从1994—2002年底,探索试点性的评估高校196个,也就是说从2003年我们决定开始“五年一轮”的评估工作开始,到2005年底,教育部评估了117所,今年评估的高校有130多所,2007年接受评估的高校将有270多所。到2007年为止,“五年一轮”的教育部高校评估工作将告一段落。到那个时候我们将适时地向各位通报评估工作开展的情况,特别是评估工作的结果通报,请各位予以关注。我们相信,在政府一系列措施的强力推动下,高等教育教学的评估和高等教育教学的质量应该说有了积极和健康的发展。

  教育部再次重申,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第三,向各位通报一下关于落实农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的若干工作。大家知道,国务院最近召开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特别下发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有关文件。1月17号,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若干工作的紧急通知》。在这个紧急通知里,教育部特别明确提出要严格规范行为,要求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的地方和学校,即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保障新机制的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和学校,今年寒假前一律不准再向学生预收下学期的学杂费。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只能按一费制的规定收取课本费,但是不含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大家知道有部分学生是享受两免一补的。

  除此之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再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学校也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阶段,按照课程方案开展的所有教育活动和各种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预算中支出,不允许向学生收费来解决。这是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以后,所有这些费用一律不得再在学生身上收取。

  教育部在通知里再次重申,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向学生免费提供。教育部特别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

  教育部还特别强调,凡是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的学校,在实施过程当中的各项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不得挪用,特别是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债务,不得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的工资、紧贴、补贴、奖金和有关出差的补贴等等。

  关于教育部要求对以往的地方和学校通过收费解决职工待遇的问题,要报当地政府另行统筹解决,严禁挪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资金,特别密切关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实施后农村义务教育失学、辍学学生返校、进城务工就业农村子女回原籍就读等新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对策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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