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春节交通安全五项警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1: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公安部日前做出五项提示,提醒公众春节期间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乘坐客车时,不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二是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带病车辆、无牌证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
三是在旅途中如果发现车辆驾驶员有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或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要及时予以指出,或报告执勤的公安民警和客运管理部门。 四是自驾车外出旅行前,要全面检查车况,了解行经路线路况及天气变化情况,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尽量不要自驾车外出,如自驾车外出一定要注意路面结冰、大雾等情况,减速慢行,注意发现险情,及早采取措施,不要紧急制动、急打方向,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五是在旅途中如果车辆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要迅速到右侧路肩上,并及时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或请求路过的车辆驾驶人、行人等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并尽可能讲清楚事故发生地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上述情况,驾驶人和乘车人要迅速离开车辆,撤离到高速公路外,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相关专题:2006年春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