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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政工多一些尊重,好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0:02 红网

  沈仰佑

  2月3日的《扬子晚报》,有篇题为《家政工走进新年盼尊重》的报道,记述了两位家政工的遭遇:一位是已下岗的年已50的戴女士,去年11月下旬她经家政中心介绍到一居民家做家政,除夕晚忙到6点多钟,将户主家的卫生彻底搞干净时已腰酸背疼,等户主家老太戴上白手套验收合格后才回家。初一、初二歇了两天,初三一早又到雇主家上班,一进门就满
脸堆笑给女主人拜年,女主人却一脸冰冷,指着衣物对她说:赶紧,赶紧,把这些衣服洗了,还有其他事呢!另一位是小李,丈夫瘫痪在床,儿子才上小学,无奈就兼职做家政。她给主人洗过的裤头还要用一大锅开水煮,但自己大冬天洗刷用一点热水却遭到男主人的呵斥:不要用热水,煤气贵着呢……

  透过这篇报道,不仅看到了做家政工的不易和艰辛,而且也感到一些户主对家政工缺乏应有的尊重。令人遗憾的是,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此类遭遇并非绝无仅有,有的家政工还受到虐待和人身伤害。故很有必要就此事议一议。

  对家政工来说,吃一些苦,恐怕不会有什么怨言,最不满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啊,她们凭劳动挣钱,为什么户主连给个“好脸色”都不愿意呢?为什么如此苛刻呢?

  今天的家政工不是汉代以前的奴婢,并非可以任意被驱使、虐待的。家政工主要是一些进城的打工者和城市的下岗工人,他们与雇主的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新型关系,两者虽然经济状况迥然不同,生活条件也不一样,但在地位和人格上是平等的,应该彼此尊重,互相理解。诚如有人所说,家政工要不是生活所逼,谁会去低三下四做家政?因此,作为雇主来说,理应对她们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同情,多一些关怀和体贴。据《中国文化小百科全书》记载,即使在汉代,汉光武帝刘秀就禁止虐待奴婢。有些人还叫奴婢读书识字。曹操临终时,还留下遗诏说:“我的婢女,在我生前,非常勤苦;我死以后,你们也要好好地照料她们,叫她们搬到铜雀台去住。”到了宋明以后,理学家还竭力提倡改善奴婢的待遇,加强奴婢的教育,等等。封建官吏尚能如此,作为已经觉醒了的,具有现代意识的雇主,怎能如此对待家政工,怎能连古人都不如呢?

  彼此尊重,互相理解,是维系新型人际关系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之必须。尊重是双向性的,你尊重别人,别人就尊重你,反之就相互不尊重。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人没有感情,就没有行动的准则,也就没有交往和活动的能力。法国哲学家狄德罗在《哲学思想录》一文中写道:“情感衰退使杰出的人失色。”一个人权力再大,地位再高,如果“一阔脸就变”,就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这样的人即使把自己奉若“神明”,又有多少价值,人们会买你的帐么?一些雇主歧视甚至虐待家政工,是否受了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也许不会吧,但愿如此。

  有道是:惟善为宝。“一颗好心抵得过黄金。”尊重别人就得有一颗宽厚的善良之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心平气和,心心相印。如果人人都有这样的宽厚之心,这个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雇主啊,所有的人们啊,为了社会的文明,多一些尊重,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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