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推断中国公务员“超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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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5:27 浙江在线 | |||||||||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王健介绍,按照公务员与GDP的比例指标来看,中国公务员数量大大超出发达国家。(见《北京晚报》2月10日消息) 王健认为,判定公务员适度规模的经济指标应该是公务员人数与本国GDP的比例,依据这一指标,说中国公务员"超标"近20倍,笔者认为不能这样推断。
以前,有人把公务员数量与非公务员人数比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得出我国的官员数量少了的结论,这不正确,同样,把我国的公务员数量与GDP的比值与发达国家相比,得出我国官员多20倍的结论也是不科学的。创造国民生产总值考虑成本时,不应以人为单位来计量,而应以公务员的工资额为单位来计量,换句话说,用公务员的工资总额与GDP的比值决定公务员是否超标更科学,而不是公务员数量与GDP的比值;也不是财政支出与GDP的比值,大家知道,我国财政支出不仅包括公务员的工资,还包括城建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些在财政支出中占大头。 发达国家与我国公务员工资与GDP的比值不清楚,不好类比,但美国公务员一个人的工资是我国公务员工资许多倍是不争的事实,可能是我们的20倍甚至更多,这不是说我国公务员的工资低了,而是说明我们的行政成本更低,我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 说我国公务员超标,有危害性,给人造成一种误解,认为我们有严重问题,要尽快与别人靠拢,这样会增加群众不满情绪,影响经济发展。可以这比喻,一个拖拉机与一个小汽车同在公路上行驶,拖拉机乘客认为自己也应与小车的速度相同,而忽略自己的实际,这个实际就是不看公务员的工资是别人的1/20或1/30,给驾车者施加压力,让驾车者加速追小车,拖拉机如何能追上小车呢?后果可想而知,拖拉机受损害事小,出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事大。 作者: 刘世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