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里更需关注贫困和社会弱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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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9:27 南方报业网 | |||||||||
两年前,曾读过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李实先生的一篇文章,提到了“消费贫困”的问题。从此,每逢感恩节、圣诞或者中秋、春节这样的节日,看到商店里熙熙攘攘的人群,碰到商店门口摇着铃铛招呼行人的“救世军”募捐义工时,我就会想到“消费贫困”这四个字。 在节日喜庆的消费时刻,我们比任何其他时刻都能感觉到,通常的“贫困”概念其
我们还往往只是就城市居民的范围来讨论城市的贫困问题。如果把长期居住在城市中的农村流动人口也包括在讨论范围内,就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农村流动人口更是一个脆弱的人群,更加容易陷入贫困状态。根据李实先生的估计,农村流动人口的贫困发生率比城市居民高出两倍以上。他们的节日愿望,往往只是领回一年辛苦劳作的薪资和买到一张回家团圆的车票。 贫困不能用绝对的收入标准来衡量。一个人受穷,单单这个事实并不就等于他是一个贫困者。只有当一个人受穷成为一种具有伤害性的社会非正义时,他才是一个贫困者,他的贫困也因此应当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 有贫富悬殊才有贫困。如果大家都过着差不多匮乏的生活,把谁家的财物重新分配给其余的人,也不见得能改善大家的匮乏,那么重新分配财富的分配正义也就不甚迫切。 贫富差距有两种。第一种是掌握庞大私有资本的少数者和其他人群间的差距。这一差距的标志是“资本”。资本是指投资到产业中的资金,而不是个人手头的现金或存款。只有当现金投资于产业,才能将资金转化为资本,也才能使那些掌握资本的人成为主控市场的少数者。这些人便是一般老百姓眼中的“富豪”。现在掌握庞大私有资本的个人或集团都经历了获取“第一桶金”的原始积累过程,获取手段虽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他们都是第一代富豪,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中有一部分人致富过程涉嫌具有不正当、不合法的色彩。因此,这部分人能在社会中迅速发迹,这本身就是社会正义有待改进的征兆和结果。 第二种是中等收入阶层和贫困人群间的差别。这一差别的标志是“富裕”生活条件,如在吃饭穿衣之外,还有房子、存款等等。据新华社1月15日电,截至2005年12月,人民币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经突破14万亿。假设全国的人口总数是正式公布的13亿,那么,人均存款是1.08万元左右。如果按照平均水平计算的话,一个三口之家的存款将在3万元以上。即使如此,他们也绝对算不上富人。 消除贫困之道并不只是增加物质生产,而是改变社会人际关系和人际制度。说到底,贫困者所受的伤害是人对人造成的伤害,不是物质对人造成的伤害。贫困伤害往往由于群体同人的疏忽和冷漠加重。贫穷地区的许多人缺衣少食,孩子失学,缺乏基本的医疗条件,生存环境恶劣,而富裕地区的有钱人花天酒地、挥金如土,缺乏慈善同情之心,节日喜庆消费时刻尤其如此。严重缺失同情的社会心态,甚至会使一些本不缺乏社会关怀和同情的个人,对公益事业失去信心和兴趣。在弥漫人间的节日气氛中,是不是应当在欢乐中多注入一些对贫困和社会弱者的关切和同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