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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门前为何上访不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0:01 民主与法制时报

  □张玉录

  最高法院2005年总结表彰大会透露,去年高法审理各类案件3196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59325件 。

  159325件来信来访,对一个国家机关的工作量来讲,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最高法院
门前潮水般的上访人员, 触目惊心。巨大数字背后,反映了当事人对基层三级法院的不信任。

  按照宪法的规定,法院是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审判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种案件。信访工作对于法院来说,是不得 不面对的“课外作业”。按照老百姓的说法,进京上访实际就是“告御状”。人们纷纷争而效尤,肯定有其实在的理由,那就 是案件能够在北京得到妥善处理,冤屈能够在北京得到洗清。对于这个巨大的数字,可以从两个方面作一下分析:

  第一,人们对最高法院充满希冀和信赖。作为全国最高层级的审判机关,最高法院的审判水平和处理事情的方式、方 法,的确高于地方法院。这也是人们到最高法院上访的原因。但是事情的另一方面是,在寻求公平和正义的路途上,人们到最 高法院来上访,应当是到了穷途末路,是到了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关头。如果此路不通,那么公平和正义就不可能再露出其阳 光般的灿烂。

  第二,人们对地方法院充满巨大的不信任或者不满。通过信访数量的统计,测验、推算法院的审判质量是一个非常符 合中国国情的方法。如果各级法院判得对,用心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哪个当事人也不愿意进京上访。这个巨大的数字,隐含 着当事人的不满和愤怒。

  通过信访看审判质量,是一个非常好的视角,这也就是中国特色。英国著名法官丹宁勋爵在其一生的法官生涯中审判 过无数重大的案件,有的甚至被世界法律界奉为经典。他也曾经多次遇到过对其判决案件不服的“信访”。那种信访的方式有 的是给法官直接写信,有的是发表质疑文章,当然也有对法官冷嘲热讽的。尽管形式多样,就是没有到上级法院“上访”的。 这主要是中国与西方国家在司法体制上的区别造成的。西方国家奉行的是各级法院独立审判、法官独立审判的体制,除非通过 法律允许的上诉等法定程序,通过其他方式到上级法院都不会对原来的判决发生影响。上级法院也不会随意对下级法院做出指 示。在中国,尽管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上下级法院是审判监督而不是领导关系。但是,上级法院通过对 下级法院的各种考核、表彰,以及人事任免的影响,事实上上级法院在“领导”下级法院。这就是潮水般上访的制度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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