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能让他们去阎王那儿告状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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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9:09 东方网 | |||||||||
狗年春节,西安火车站,年轻吴安新、杨霞农民夫妇忍痛离开家乡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同镇高楼村,挤上开往南方的列车,他们眼中的家乡热土此刻已成为不堪回首的伤心地,泪水潸然而下……原来4年前,他们6岁的儿子吴琦琦死在一辆拖拉机轮下,可相关部门却拿着红头文件均称与己无关,案子一直处于悬空状态,觉得愧对孩子的他们,被迫选择离开伤心之地,远走广东打工。(《法制日报》2月14日)
按理说,有人遭遇车祸死亡,若肇事车辆没有逃逸,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就是了;若肇事车辆逃逸,那就先由公安机关侦破,再处理,何以一拖4年而无人问津呢? 事情还得从2002年10月18日说起,那天,交通肇事案发生后,大同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初步认定是高楼村刘厚章开着拖拉机肇事并逃逸。当日,汉滨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也作出“刘厚章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的认定。但不久,安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依据《陕西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发生重大、特大农机事故时,凡涉及人员死亡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及时告知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之规定,撤销了汉滨区农机站的认定书。案件被移交到当地公安部门后,汉滨区交警大队作出“刘厚章和吴琦琦监护人应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的认定;哪知,安康市交警支队又撤销了汉滨区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最后,汉滨区交警大队说此案早已超过时限,他们没有法律依据再次进行处理。走投无路之下,吴安新夫妇找到法院,法院却以“吴琦琦因交通事故致死,肇事车辆逃逸,属重大交通事故,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原告夫妇方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由予以拒绝……就这样,“皮球”一踢就是4年。 吴琦琦之死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接手处理,我不是法律专家,说不清楚,但有一点笔者却敢肯定,那就是这一“皮球”绝不该被踢4年,早就应有人接下了,道理很简单,朗朗乾坤之下,党、政、司法部门齐全,你总不能让吴安新、杨霞夫妇去阎王那儿告状吧!所以,期待当地有关部门能够迅速介入,帮已陷入绝望之中吴安新、杨霞夫妇一把,要不然,政府、公安、检察、法院前面还要那个“人民”干吗?当然了,要想杜绝此类扯皮事件再度发生,就必须建立政府相邻部门“首问负责制度”,比如因交通事故告状的,公安部门也好,交通部门也好,法院、检察院也好,谁先接手,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当仁不让解决,不该自己管的,那也要负责指导,帮助联系相关部门,直至事件解决。果真如此,吴安新、杨霞农民夫妇何至于此?(吴应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