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强收保护费”与潜规则赤裸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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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8:24 新京报 | |||||||||
作者:曹林 有些职能部门的乱收费,在中国是众所周知的事。虽众所周知,但毕竟见不得人,所以也只停留于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中,乱收者总要费点心思将收费理由涂脂抹粉装扮一番。踢开大门公然叫嚷收“保护费”,那是黑社会混混的无赖形象。
可作为国家公权部门的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竟然撕去了乱收费那层面纱,赤裸裸地学起了黑社会无赖,下红头文件对工商户强收“保护费”,向全局各基层单位下达了收费罚款的目标责任任务,收费数额相比往年翻了几倍。什么叫保护费?当地工商人员解释:一年之中从你个体户身上收一定的资金,你有了什么事情,工商人员就可以为你说话,为你撑腰。有违法行为的话在关停时间上也可以通融。(2月20日央视焦点访谈) 红头文件为收保护费鸣锣开道,乱收费到了如此赤裸裸的地步,真是骇人听闻。笔者真是惊讶,桃源县工商局胆子怎么如此大,难道他们觉得这是光明正大的公权执法,难道他们不怕工商户反抗,不怕媒体曝光,不怕上级部门查处?是什么让他们将执法经济剥离得如此光秃秃、赤裸裸,就连最浅薄的合法性涂料都懒得粉刷了? 笔者觉得,不是他们胆子大,不是明知违法而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是在潜规则中薰久后法律嗅觉的迟钝。久在芝兰之室不闻其香,久处鲍鱼之肆不闻其臭,被乱收费的潜规则彻头彻尾洗过脑的他们,已失去对权力合法性的敏锐,根本没觉得“强收保护费”是什么违法或见不得人、见不得阳光的事,无知者无畏,所以敢在官方红头文件中明火执仗。 也就是说,他们的思维,已经不是一个正常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备的思维:遵纪守法,为公众服务,慎用手中的权力等等。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约束,执法经济大行其道,各种乱收费司空见惯,而且这种乱收费似乎还有充分的理由:上面不拨款,地方工商自筹经费自收自支,不乱收怎么发工资和奖金———绝对权力滋长乱收费,财政体制诱导乱收费,乱收费又得不到惩处,久而久之,乱收费已固化为有些执法人员的一种思维:不同地方只有收多收少、手段软硬、征收技巧的差别,而很少会不收;乱收费并非什么值得羞耻的事,上级默认,同行理解,被收者认命,久而久之集体潜意识中就有了“合法”的幻觉。 在这种“合法”的幻觉中,利用红头文件大张旗鼓地收保护费就可以理解了,利用红头文件,不过是让收费更有效率;保护费,不过是为收费而随意编造的一个由头罢了;相对于一般的乱收费,这样收不过是手段较为强硬一点罢了———他们已经失去用国法思考的能力,完全是用潜规则思维在思考,以潜规则为“守法上限”,认为自身不过是在实践潜规则罢了,用不着遮遮掩掩涂脂抹粉。公众觉得桃源县工商局这样做不可思议,因为公众是在用正常的法律理性看待这种行为。 个别地方出台红头文件收保护费,正是得不到遏制的潜规则深入权力肌体后孵化出的极端怪胎。从安徽灵璧县的交警食物链开始,最近媒体曝光了好几起让公众惊讶的权力怪胎,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怪胎背后,都游走着一个“潜规则洗脑”的幽灵,被潜规则洗脑后权力必然无知者无畏。 来源:新京报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