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主任黄丽满解答网友欠薪点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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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9:20 南方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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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8年来首次接受采访,透露了今年人大监督重点,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纠纷仲裁机制,解决欠薪这个老大难问题。说到欠薪就联想到前一阵引发了争议的深圳刑拘恶意欠薪者的事情。 还记得当时深圳有关部门,在回复舆论对采取刑罚手段是否合适的时候曾说过,之所以采用了这个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办法,是因为,仲裁、民事诉讼等追讨手段往往显得“手软”,甚至没有任何结果:即便责令欠薪者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欠薪者拒不执行,便无计可施;通过仲裁、诉讼,讨薪者往往在时间、精力、财力上都难以承受;许多讨薪者即便打赢了官司,却因企业关闭、欠薪者逃匿而无法执行。因此,完善支付纠纷仲裁机制真的可以行得通吗? 奥一网网友 黄丽满:讨薪要采取合法手段 昨天,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网友的问题做出答复—— 拖欠工程款、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一定要严厉处罚。但是,哪怕是合理诉求,讨薪也要采取合法手段。那些采取冲击政府、堵塞道路等手段讨薪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依法办事和执政为民并不冲突。我们还要警惕某些抱有政治目的、经济目的的人利用讨薪者。 采写:本报记者唐洁丰雷 官员拍砖 省劳保厅厅长建议各地推广深圳做法 方潮贵:恶意欠薪,抓起来! 就恶意欠薪问题,记者昨天专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 记者(以下简称记):去年底深圳在全国首次刑事拘留了8名欠薪老板,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你认为这个办法有效果吗? 方潮贵(以下简称方):这个办法具有非常大的震慑作用。比如,去年春节前关于欠薪的投诉,比前年春节前的投诉大幅下降。 记:当初为什么会想到这样做呢? 方:以前老板们欠薪的“成本”较低,欠了钱,我们也就是督促一下,催促他们快发工资,如再拖欠,我们最多也就是进行一点经济上的处罚。很多黑心老板根本无所畏惧。 记: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方:我是全国人大代表,去年全国人大会议上的时候我提了一个议案,建议在刑法里面增加一条“恶意欠薪罪”,就是要给这种做法一个法律上的依据。 记:目前尚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那怎么刑拘他们? 方:据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正在积极研究。因为还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上次深圳拘留这8名老板是以“涉嫌经济犯罪”的名义拘捕的。 记:既然这个做法对讨薪那么有效果,今后是否在广东省其他城市推广? 方:这个办法对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还是很有效的,我建议各地可以学习,也是可以推广的。 记:广东目前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清算得怎么样? 方:这两年来我们加大了对欠薪问题的查处力度,在2004年底,我省就已经全部清还了2003年年底以前所拖欠的建筑农民工工资11.13亿元,清欠比例达到了100%。 记:那2005年的呢? 方:2005年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我们已经全部清算完,没有拖欠了。但现在也还零星有一些投诉。 记:你在前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07年要基本上解决农民工欠薪的问题,这个时间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 方:全国人大今年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三年内,所有的农民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另外就是到2007年,要把所有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全部清理完。 记:如果2007年没有能够完全解决农民工的欠薪问题,是否会有一些其他措施来补救呢? 方:我们目前正在调查历史上的一些拖欠状况,并且也在按照全国人大的这两个要求在开展工作。我是非常希望能够达到全国人大的这两个要求的。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张蜀梅陈枫胡键徐林 (南方都市报) 相关专题:2006年广东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