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任何名义编排设置重点班不得实施体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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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0:03 新华网 | |||||||||
新华网快讯: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编排设置重点班,不得因个人特征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不得违反规定开除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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