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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禁止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2: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5日电 中国正着手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修订,修订草案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不得以任何名义编排设置重点班,不得因个人特征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不得违反规定开除学生。

  据教育部长周济受国务院委托今天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说明义务
教育法修订案草案时的介绍,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强调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草案还规定,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方面,修订草案规定,义务教育应采用启发式教育,防止教学过于偏重智育的倾向。

  修订草案还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教科书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做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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