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一年以来制定修改20件法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8: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了27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20件,向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迈出重要步伐。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免征农业税的支农惠农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进行解释,保证了新的行政长官选举工作如期顺利进行,保证了香港基本法的正确实施。 去年,常委会对公司法和证券法作了全面修订,降低公司设立门槛,鼓励创业,完善证券交易制度,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尊重百姓权利、防止权力滥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赋予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必要权力的同时,对权力的行使加以严格的规范和监督。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在法律中明确“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特别强化了妇女自身的法律救济渠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在推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引起了积极反响。就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问题,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首次立法听证会,进一步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除通过的法律案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审议了物权法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等,并根据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为这些法律的最终出台奠定了良好基础。(郭晓宇)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