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亲自测试全国人大电子表决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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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1:50 新京报 | |||||||||
代表亲自测试全国人大电子表决系统 按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大会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方式。但有一些代表心中总有这样的疑惑:表决议案特别是涉及到人事任免时,自己按赞成键、反对键或者弃权键的选择会不会像其他一些国家那样,被“记录在档”?
人大代表现场测试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前的一个晚上,来自35个代表团的近7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怀着上述疑问,来到人民大会堂大礼堂探个究竟。听取大会秘书处和人民大会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后,代表们就开始提问题,或者自己动手试按表决器,对会场里的无记名表决系统做起了现场测试。 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西南石油大学副教授刘琪亲手测试了人民大会堂的电子表决系统。“以前表决时,自己一直是想怎么选就怎么选,这回听了工作人员的介绍,看了工作人员的演示,再亲自动手试一下,确实相信表决系统为无记名表决方式提供了保证。” 表决系统运行无误 通过工作人员的现场演示,参加测试的所有代表清楚地看到,计算机系统只会对赞成、反对、弃权和未按表决器这四种结果进行数字叠加,而不会留下代表的表决记录。 人民大会堂管理局技术处的高级工程师冯炳洪说:“当然,把表决系统改造成记名的,在技术上不是一件难事,”冯炳洪的语气十分严肃,“但是我们不能改,因为我们的法律规定表决要采取无记名方式。” “全国人大规定表决采用无记名方式,也配备了相应的无记名表决系统。这是对代表意志的尊重和保障,可以让代表在按表决器时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吴自祥的切身感受,道出了许多代表的心声。据新华社 两会档案 我国投票表决方式的变迁 ●1954年通过的组织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和通过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1979年通过的现行选举法则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明确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不再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1989年通过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更为详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或者决定任命,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大会全体会议选举或者表决任命案的时候,要“设秘密写票处”;选举或者表决结果,应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公布”。 ●为在表决中尊重代表的意愿,实现真正的无记名,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用无记名电子按键表决,无停电等特殊情况,不再采用举手表决;1990年,人民大会堂正式启用无记名电子表决系统。 相关专题:新京报2006全国两会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