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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司长建议试点推行以房养老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3:22 东南快报

  “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如此描述“以房养老”模式,并建议先对此成立专门课题组进行调研,再选择大城市做试点,等到运作成熟后向全国各地推广。

  养老金缺口拉大

  赖明委员在提案中谈到: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4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1%。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2亿,占总人口近25%。在“未富先老”的国情下,如何切实解决好老龄人老有所养、确保他们的生活质量,成了摆在政府面前的大问题。

  目前,我国较多采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但不管选择哪种养老方式,都必须以资金为后盾。据已公布资料显示,为填补

养老金的短缺,中央财政用于
养老保险
的拨款越来越多,与5年前相比整整翻了十几倍。

  推行“以房养老”

  城市中很多老年人,辛苦一生所得的财富几乎只换来了一套房子,但终于拥有房子的老年生活却不那么轻松。由于要居住,不可能出售或出租,只能留给后人。如果一套房子提前变现,上对老人,下对儿女都可算是一种既折中,又易于接受的方式。

  赖明在提案中这样阐述:即“反向住房抵押贷款”(还有如售房养老、房产置换等形式),在60岁之前,通过储蓄存款、按揭贷款等形式购买住宅,并在60岁之前还清房款,取得该住宅的全部产权。再在60岁退休养老之时,将该住宅的价值予以流动化。指

房屋产权的拥有者,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在一定年限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款项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归抵押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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