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村不应垒大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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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8:30 潇湘晨报 | |||||||||
2006年,省政府决定从全省4万多个行政村中,挑选1000个作为建设新农村的示范。省财政拿出专项资金1000万元,每个村补贴1万元。于是乎,从省级到市级,再到县级,无论是哪个级别的示范村,都遭到激烈的争夺。 湘潭县谭家山镇荷叶坝村的村主任彭文魁,这两天高兴得很,“谭家山镇只有一个示范村,就是我们荷叶坝。成了示范村,政府就会给我们修公路、打沼气池,还有许多其他
“一是有一定经济基础;二是出了名人;三是省市领导的办点;四是有外援支持;五是村干部能力较强。”湘乡主管农业的副市长潘如心指出的基层示范村标准,在目前的湖南各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省里已察觉示范村选定中的不公平,省委农办副主任李政科强调:“示范村不但要考虑地理方面的代表性,也要考虑经济代表性,这样才有示范意义。被选为示范村的村庄千万不能有等靠要思想,搞新农村建设主体还是农民,要靠农民的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 观点:新农村建设中不应让富者越富、穷者越穷。政府应该首先解决最贫困的村,这样才有意义!如果只辅助富裕的村,贫困的村一定有意见,会让多数农民和基层干部寒心。 ——省社科院经济所“三农”问题学者陈文胜 相关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