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洪可柱建议修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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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4:06 新京报 | |||||||||||
将“两点熄灯”改为“停止接待新客人”;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称可提请国务院修改
3月1日,过了《条例》禁止营业的时间,西单某娱乐场所仍在营业。
本报记者薛珺摄 本报讯(记者王姝马力)针对娱乐场所“两点熄灯令”引发的争论,前晚,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提出建议,修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款,由“两点关门歇业”,改为“两点起,停止接待新客人”。 洪可柱表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安检、防暴预案”等规定,能有效保障客人和娱乐场所的安全。但是,由于娱乐场所经营者不能采取拉闸断电等“强制手段”,这些手段会引发其他治安问题,所以经营者只能在接近两点时,提醒客人离开。“提醒”力度肯定弱于“清场”,如果客人拒绝离开,经营者只能劝说、等待。“这样,两点关门歇业就没有可操作性”。 洪可柱建议,将“两点关门歇业”条款,改为“两点起,停止接待新客人”。“这样,即使客人拒绝离开,娱乐场所经营者也没犯法。维护了法规的严肃性”。 就《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限定营业时间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昨天表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在凌晨两点的时限到达时,可以依法清场。 一些娱乐场所经营者认为娱乐场所没有权力清场。 张新建表示,“凌晨两点停止营业”的内涵是,经营者停止接待消费者,停止为消费者服务,而消费者也应该自动停止娱乐活动,离开娱乐场所。因此达到时限时,娱乐场所可以根据法律要求消费者离开。如果各地对规范有变更的要求,可以按程序向国务院法制部门提出,由其对《条例》进行解释,按照法定程序修改。 相关专题:新京报2006全国两会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