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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在玮委员:减轻第一套住房税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9:08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王雪梅 郭铭华

  

田在玮委员:减轻第一套住房税收

  聂尚荣 摄

  “房地产流通环节较重的税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不利于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和普通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建议进一步减轻普通居民住房消费税收负担。”全国政协委员、民革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田在玮就此问题提出提案。

  田在玮说,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体系中涉及

房地产的共有13个税种,内容涉及到流转、所得、资源、财产行为、特定目的等所有的税类。虽然国家多次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但涉及房地产的税种仍然比较繁杂,许多税种之间存在征税基重叠,或同一税基设两个税种等情况。如印花税和契税之间、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之间,都存在税基重叠、重复征税问题。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政策基本上是不买卖、不租赁即不税,一旦租售,则数税并课,绝大多数房地产的税费都集中在房地产的流通交易环节,而房地产保有期间的税费非常少,且免税范围极大。

  田在玮认为,从长远看,减轻普通居民住房消费负担,关键在于平衡房地产流转、保有环节的税负比例,即对房地产流转环节的税种进行梳理归并,减税种、轻税负,降低交易门槛;研究开征物业税,增加住房保有成本,促进房地产流通,优化土地和住房资源,优化配置,并通过合理设计税制,保护普通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利益。

  为此,田在玮建议,对普通居民购买节能省地型普通商品住房、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由政府进行奖励性贴税,将开发商缴纳的营业税款额退还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对经济适用住房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房,销售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支付能力有限,建议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者暂免征契税。对普通居民购买中低价位、中小

户型二手住房,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暂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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