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广东民工实际工资低于十年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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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4:5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3月7日电 本报记者 崔丽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表述,意味着我国将加大对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力度,而这需要具体的政策措施加以落实。”今天,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郑功成代表认为,我们国民财富初次分配格局的问题主要在于:重积累轻消费,过度
郑功成代表认为,要从政策措施上保障收入分配调整、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确保收入分配正义,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根本出发点是要使最低工资标准随着经济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这是一个刚性标准,这意味着如果违背了这个标准,就是违法。” 郑功成表示,要通过政策推动,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让广大劳动者分享到发展的成果。“机关事业单位每两年涨一次工资,执行得已经比较好,目前最大问题是企业劳动者工资上涨没有机制保障。” 郑功成举例说,有调查显示,过去10年在广东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广东农民工工资10年才增涨了60多元钱,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上工资是下降的,还不如10年前。 “劳动者回报长期畸形偏低,投资者回报长期畸形偏高,差距越来越大。”郑功成认为,对这方面政府应该发布指导价,采取刚性的约束机制。 在确保企业劳动者报酬方面,要引用三方协商机制:即政府、劳方、资方。“这一制度在西方国家已行之有效。我们国家形式上已经建立起来了,但实际所起的作用不大。”郑功成解释说,其实政府可以在其中发挥很大作用。如老板赚钱赚得很多,而工人的工资却丝毫不涨,那政府和劳方就可以通过和资方协调,来确保工资的正常增长。工会也要用与雇主的谈判机制来维护职工权益。 此外,还要推进集体合同。“现在实行老板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个人与老板谈判力量明显处于弱势,实行集体合同,就是说,你如果雇1000个人,这1000个人集体和老板签一个合同。这在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下,通过集体合同的方式,也能维护好劳动者的利益。” 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方面,郑功成认为,需要对税制作进一步完善和改造,通过税制调节达到进一步维护低收入阶层利益,保障中等收入阶层利益,节制高收入阶层的作用。 “我是不太赞成现在的利息税的。”郑功成说,“我存1元钱,也要交20%的利息税。存1个亿也是20%。而那些低收入家庭存上几万元钱,可能是看病的钱、养老的钱、孩子上学的钱,本来利率就低,还要交20%利息税,负担确实很重。” 郑功成说,利息税应确立一个起征点。比如可以假定10万元以内免交利息税,这样就可以有为数不少的低收入者从中受益。 另一方面,基于收入分配公平正义原则,还应强化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征管,开征新的税种,如用奢侈性消费税替代简单的禁止或指责某些畸形的奢侈性消费,通过开征物业税来约束房地产的过度消费,开征遗产税和非公益捐赠税来规范财富转移,还可以通过减免公益捐赠税引导先富起来的群体承担社会责任。 “只有国家的税制安排真正体现出了分配正义原则,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郑功成说。 相关专题:中国青年报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