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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善坤代表建议制定终身教育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8:11 法制日报

  重庆市第一中学校长鲁善坤代表拟领衔向本次全国人大会议提出议案,建议为活到老学到老立法,法律的名称为终身教育法。

  鲁善坤代表认为,当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先进科技的竞争,而科技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的竞争。因此,建立学习型社会,提供人们终身学习、终身受教育的机会、条件和环境,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鲁善坤代表认为,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正式提出“终身教育”的概念。1995年通过的教育法规定:“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党的十六大以后,全国各地区、各团体纷纷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政府”、“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等学习型组织。虽然创建学习型社会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来讲距离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还相差较远,创建工作还具有相当大的难度。需要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及全社会的继续共同努力。

  鲁善坤代表建议,制定终身教育法,为终身教育奠定法律基础,争取在“

十一五”期间能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他建议,制定终身教育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要有总体规划,要针对各地区基础条件不同,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分片区制定国民教育体系之外的地区终身教育规划。二是各地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指导和推动终身教育工作,为本级政府有关终身教育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三是各级财政要安排相应的经费,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终身教育事业。四是各级政府和单位要宣传、鼓励全体公民参加终身教育和学习活动,表彰先进。五是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各种公共设施如
图书馆
、科技馆、博物馆等每年应提供一些时间免费向公众开放。

  本报北京3月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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