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代表建议制定考试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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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8:11 法制日报 | |||||||||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周旭代表今天领衔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制定考试法,使教育考试工作走上法制轨道。 周旭认为,每项考试,在命题、印卷、运卷、保管等各个考试环节的各个涉密岗位上,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工作;考场的监考、巡考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规范、有序地完成监考工作,稍有不慎都可能造成违纪舞弊事件,不仅影响考试的公平性,还可能影响社会的
周旭认为,考试的组织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如教育、公安、宣传、保密、交通等。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问题,无论涉及个别人还是群体,处理起来都很困难。因为教育系统的政策规定本身约束力就不强,涉及到教育部门管辖范围外的人和事更难处理。 因此,周旭建议,要对考试的作弊现象予以法律上的遏制。在这一法律中,要明确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停考两年,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对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人员,将通报其本人所在单位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此外,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考试资格,有工作单位的通报其所在单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一法律还要明确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及违规行为的处理,要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考试工作,并由考区、考点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关的行政处分。对违反保密或考试资料管理规定,造成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丢失、泄密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 本报北京3月7日讯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